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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东至县民政局、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8年东至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最终合成成绩排名确定李文娴(笔试准考证号:1852020503)、郭阳阳(笔试准考证号:1852020409)、张昭(笔试准考证号:1853020115)、蒋炤恒(笔试准考证号:1853020127)、 胡黛敏(笔试准考证号:1854021229)等五位考生为招聘岗位体检对象。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对象于 2019年1月25日上午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室办理体检确认并进行体检(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联系电话:0566-5292986)。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生的最终合成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应聘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三、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1)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做好体检准备。
四、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 考生体检须知体 检 考 生 须 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8:00前空腹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后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报到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体检结果。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1日
原标题:东至县民政局、环保局、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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