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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凉山中共会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的通知》(凉组通〔2018〕26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于2019年2月面向全县辖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事业编制,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
招聘名额:不限(经资格审查且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招聘时间以报名时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三)现场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表格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19年2月21日-27日在会东县政务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五、考察、测试及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察合格人员集中组织能力测试(笔试)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选岗
聘用岗位由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确定,原则上综合考察结果、测试成绩+项目加分进行排序选岗。
项目加分:
1.担任过村“两委”副职加0.5分、担任过村“两委”正职加1分;
2.获得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表扬的,每次加0.25分;对获得县委县政府、州直各部门表扬的,每次加0.5分;对获得州委州政府、省直各部门表扬的,每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对获得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人员待上报省、州审核批准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由组织人事联席会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期间不得调动,不得申请解聘,未经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工资、福利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会东县委组织部、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会东县组织人事联席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5424791(县委组织部);0834-54263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中共会东县委组织部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从大学生村官91考试网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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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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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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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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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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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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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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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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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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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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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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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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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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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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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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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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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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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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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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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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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
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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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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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聘期考核情况及聘期总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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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
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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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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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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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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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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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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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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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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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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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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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组通〔 〕 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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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