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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罗珞等5名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现进入考察环节。
凡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查阅考察公告及《考生考察须知》,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
若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异议,请在考察期间实名向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特别提示:1、考察时间从2019年2月25日至3月4日止。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在考察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凡不能按规定或不能按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期间,凡不能提供完整个人档案材料的考生,暂缓考察。
2、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瓮安县招聘办 0854-2918260
原标题: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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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察人员名单.xls
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
2019年2月22日 |
序号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1 | 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01 | 201812003 | |
2 | 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01 | 201812005 | |
3 | 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02 | 201812009 | |
4 | 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03 | 201812012 | |
5 | 瓮安县警务服务中心04 | 201812015 | |
附件2:考生考察须知.doc 考生考察须知
各位考生:
为保证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察工作的有序进行,各位考生要充分认识考察工作的严肃性,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考生需配合考察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查材料原件一份;
3、提供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同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需根据离校后的经历分段提供表现情况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各一份;
4、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一份;
5、毕业前有其他经历的还需出具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如应征入伍等);
6、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考察单位查询);
8、本人学籍档案;
9、招聘职位有执业(职)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执(职)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原件由考察单位负责审核,复印件由考察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同时由审核人签字。
二、纪律要求
考生提供的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考生提供的考察材料虚假或有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察资格。
三、其它事项
1、考察中,放弃拟聘资格的考生,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2、在考察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3、不按时提交考察必须的证件、资料及考生档案而延误报批、安置的,责任自负。
4、根据《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附件3:考察单位注意事项.doc 考察单位注意事项
县公安局:
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察工作即将开展,为保证考察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考察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成立考察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及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对招聘到本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的程序、方式
1、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考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政工人事负责人等组成。由领导小组指定在职在编的2名及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共正式党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招聘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然后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情况表》(一份),考察表由2名及以上考察人员签字确认。
2、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考生的真实情况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电子照片)。审批表“拟聘用岗位”栏填写考生所报考岗位;“个人简历”栏从初中入学至今,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用人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并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考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考察工作人员按照考生毕业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的真实性,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公章;考生学历为中专(高中、职高、技校)的,与相关部门对接核实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同时填写《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一份),查询结果必须有2名及以上查询人员签名。
4、招聘职位有执(职)业资格等其它要求的,考察时需考生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均须报电子文档。
6、考察组必须尽快调取考生个人档案,考生个人档案尚未调取到的,一律暂不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实地走访、函件调查、与考生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全面、客观、准确、细致。
7、招聘单位必须对照《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对考生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拟聘环节。招聘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二、考察材料收集顺序
1、《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2、《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双面打印)必须附下列材料(按序号收集):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由考察单位负责审核)及网上查询结果(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查材料原件;
③需提供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同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需根据离校后的经历分段提供表现情况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④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⑤其他证明材料。
3、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
4、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
以上材料复印件由考察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单位上报政审材料时,必须将考生个人档案材料按规定、密封后交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以便进一步审核。
三、时间要求
考察单位从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4日对考生进行考察,并于3月6日前将考察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瓮安县考试指导中心。不按时完成考察而延误报批、安置的,由考察单位负责。
四、纪律要求
对新聘人员的考察实行责任追究制。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考察,如因考察不严格、不细致引发严重后果或考察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考察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事项
1、考察中,对放弃拟聘资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必须要求考生写出书面申请。
2、请招聘单位告知考生在考察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3、个人考察材料请考察单位按第二项规定的顺序收集。
4、根据《瓮安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In a calm sea every man is a pilot. 在平静的海上,人人可以作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