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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4年5月20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4年5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和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我局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制定面试方案,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5月2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1)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其余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进行资格复核,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教育系统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内、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新版临时身份证)、《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2014年高校及中专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的学籍书面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6月3日18:00前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4年6月13日—22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教师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其余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我局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和中专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我局审核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流(调)动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书面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我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2014年应届高校及中专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相应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我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3—6106149)。
十一、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我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813—6106149)。
咨询电话: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6106149
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0813-2309549
附件:
1、荣县二〇一四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荣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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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县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名额 |
考试科目内容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称或职(执)业资格 |
年龄 (周岁) |
其他条件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601 |
专业技术岗 |
法律岗 |
601013 |
1 |
《公共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法学、法律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交通运输局 |
荣县公路段、四川省荣县公路养护段 |
602 |
专业技术岗 |
道桥工程岗 |
602013 |
3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濒海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
|
35周岁及以下 |
|
荣县公路段1名,荣县公路养护段2名 |
| 县环境保护局 |
县环境监测站 |
603 |
专业技术岗 |
环保岗 |
603013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604 |
专业技术岗 |
建筑材料检测岗 |
604013 |
1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建筑施工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
、建筑学 |
|
35周岁及以下 |
2年及以上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经验 |
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价格认证中心 |
605 |
专业技术岗 |
财会岗 |
605013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统计实务专业除外)、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606 |
专业技术岗 |
煤矿安全 监管岗 |
606013 |
2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采矿工程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
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
607 |
专业技术岗 |
教练岗 |
607013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运动训练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气象局 |
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608 |
专业技术岗 |
专业技术岗 |
608013 |
2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大气科学、农学、通信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工业设计、会计学 |
|
35周岁及以下 |
|
具有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检人员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学历可放宽为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 县农牧业局 |
县茶叶站 |
609 |
专业技术岗 |
农技岗 |
609013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茶学、农学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农机推广站 |
610 |
专业技术岗 |
农机岗 |
610013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
35周岁及以下 |
|
|
| 县农牧业局 |
留佳镇、河口镇、保华镇、古佳乡、于佳乡、金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611 |
专业技术岗 |
农技岗 |
611013 |
6 |
《公共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农业技术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技术与管理、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种子科学与工程 |
|
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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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佳镇、河口镇、保华镇、古佳乡、于佳乡、金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1名 |
| 留佳镇、望佳镇、复兴乡、墨林乡畜牧兽医站 |
612 |
专业技术岗 |
畜牧兽医岗 |
612013 |
4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畜牧兽医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学、兽医学 |
|
35周岁及以下 |
|
留佳镇、望佳镇、复兴乡、墨林乡畜牧兽医站各1人 |
| 县水务局 |
长山水务站 |
613 |
专业技术岗 |
水利工程岗 |
613013 |
1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
35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