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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9年7月31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享受过政策性加分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申请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档案所在地出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与报名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立功奖励的,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档案所在地出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加分考生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9年 4月11日至12日交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7、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5月15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上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金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89号,联系电话:028-84997012)。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报名表);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情况及取得时间(学历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档案所在地开具的存档证明及未就业证明(档案如在人才中心机构直接出存档证明,其他机构就需提供存档证明及未就业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28-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
金堂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28-84991578
金堂县教育局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2日
本文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Other times,other manners. 隔代不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