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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0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二、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上公告。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72627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相关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本文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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