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专业):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计算机等级
相片
学历
学位
外语等级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党派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请报考人员用钢笔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字迹要清晰、工整。
考生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或右)上角的考号旁;坐错考室、坐位,责任自负;只许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场规则允许的文具进入考室;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应关闭,并连同提包和书籍、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上。 二、考生得到试卷后,应首先核对考试科目是否与自己所报考的科目相同,其次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有无缺页,最后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单位等信息准确完整地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不得在试卷规定位置外作任何记号;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考试,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填写的准考证号与铅笔填涂的准考证号必须一致;填写(涂)他人姓名、准考证号,均为作弊,成绩无效;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三、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经监考人员允许可以交卷离场;提前交卷考生必须将试卷(题本)和答题卡直接递交给监考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室周围喧哗和逗留;考生因故迟到,不得要求延长考试时间。 四、答题一律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草稿纸不装入试卷内);凡印刷有方格的试卷,答题要一格一字。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室肃静,不准吸烟,不准传递、抄袭、夹带、窥视,不准换卷,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是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可举手询问。 七、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题本)、答题卡依次交给监考人员,经查验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 八、服从考室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九、遵守考试的其他有关规定。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