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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招聘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10)8821428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510)12388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
本文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To think is to see. 思考就是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