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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9年03月甘肃省舟曲县公开招考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9-03-26 07: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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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5 截止日期:2019年4月2日
  • 所属省份:甘肃 工作地点:舟曲县 招聘人数: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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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平安舟曲建设,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男50名,女10名),招聘的60名警务辅助人员将协助开展维稳安保、应急处突、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防范及基层派出所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年龄:男: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女: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cm。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稳定活动的;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或违纪嫌疑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

    舟曲县本次招聘面向2018年以前毕业(含2018年)尚未就业的舟曲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复转军人(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籍必须在舟曲县落户两年以上(2017年3月20日以前迁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资格复审、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舟曲县峰迭新区人社大厦三楼人才市场大厅。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舟曲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4.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5.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考生于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不达标者不予报名)。资格初审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具体实施。

    (二)招考方式

    1.笔试

    (一)笔试参考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由县招考办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百分制计算。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4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4月29日——5月3日;

    (2)准考证领取地点:舟曲县人社大厦三楼人才市场;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的方法排序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及计分方式

    面试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试题随机抽取,由面试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4)面试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3.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笔试、面试成绩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对公安院校毕业生、舟曲县公安局民警子女优先聘用。

    (三)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10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65cm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30cm为合格。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招考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考办核准后,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证);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政治考察

    拟录用人员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舟曲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人社部门、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1)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晋升一次,按50元/月标准发放。以第一次在舟曲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的年限为准,曾在舟曲县公安局以外其他单位聘用上岗的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工龄工资。

    (3)岗位工资由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

    ①治安防控类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岗位工资为800元/月。

    ②等级工资: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初级,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每一年晋升一个档次;初级一档300元/月,初级二档325元/月,初级三档350元/月。

    (4)绩效工资按照岗位基本工资的29%计算。

    (5)值班津贴为710元/月。

    (6)下列项目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

    ②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规应扣除的部分。

    3.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4.县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发制式服装和相应的防护装备或单警装备。

    5.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咨询电话: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41-5189680

    舟曲县公安局:0941-5935012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曲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2日

    来源:

    http://www.zqx.gov.cn/tongzhigonggao/article/14047

     

     


    Gossip is that which no one claims to like-but everybody enjoys. 没人自称喜欢听闲话,可是闲话人人都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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