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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学校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递补,如递补,顺序如下: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面试)确定排名。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根据体检和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合同制,档案挂靠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首聘合同期限为3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待遇
学校给予办理徐州市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等待遇参照同岗在编人员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516-83889557
六、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7日
本文来源: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One man's fault is another man's lesson. 一个人的过失是另一个人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