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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江苏宿迁宿豫区招考聘用公办学校教师191人公告[江苏 宿迁]招考信息
2019-03-28 16:0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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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豫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在本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人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最低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人社局,0527-84465736。


  宿豫区教育局,0527-809865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0527-80986519。


  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0527—80986415。


  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988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本文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Like author, like book. 书如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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