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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文件
云办发〔2012〕44号
关于印发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和上级驻云浮各单位:
修订后的《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
云浮市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实施创业人才集聚工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使用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赶超,科学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统筹、宏观指导和协调监督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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