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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贵州省毕节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二)
2014-05-05 16:59: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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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要求,填写《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3、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毕节市审计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和毕节市审计信息网,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审计局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五龙桥)。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毕节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每个笔试科目总分均为百分制,所有职位必须参加《申论》和《专业知识》考试,《申论》占该职位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该职位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的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内容:《申论》和《专业知识》(01职位作建筑经济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测试;02职位作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知识测试;03职位作公共基础方面知识测试;04职位作资源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测试;05职位作审计、财经、会计相关知识测试)。

考试时间:申论 5月31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 5月31日下午2:30-4:30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审计信息网上发布。

(二)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毕节市,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审计信息网)。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费用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审计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审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最低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聘及工作调动。被聘用人员在国有事业单位、企业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

被录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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