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习主席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2019年04月湖北十堰市中医医院招考聘用30人公告[湖北 十堰]招考信息
2019-04-10 10:12:53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通知:事业单位备考新标配——【公基考点精讲班】全新上线!直播时间:4月23日-5月10日,每晚19:30-21:30,连续18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讲,专业的老师帮你考前拎重点!直播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随课赠送精编纸质版讲义,大家听课前可先预习,带着问题听课,效果更好!让你更有把握上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六号令)、《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聘对象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专业对口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十堰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


  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表招聘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十堰市(含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6日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可持简历到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也可发电子邮件至910921026@qq.com邮箱,简历注明所报岗位名称。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时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试岗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岗程序。试岗满分为100分,试岗成绩占综合成绩60%,由相关科室负责安排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到科室进行试工。医疗专业毕业生科室试工要求应聘者来院试工不少于 1 周,试工期间作为住院医师参加科室业务工作,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英语水平、病历书写、查房与体格检查、PPT 现场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三)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大于1:1),由十堰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市纪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参加巡视,指导监督。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等于1:1),由十堰市中医医院进行考核。


  1、 面试时间地点:在2019年4月30日前根据应聘者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2、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40%加上试岗成绩60%折算后,得到最终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公示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十堰市中医医院官网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十堰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由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通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本人自理。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十堰市中医医院采取函调、档案考察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六)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十堰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七)聘用审批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0719- 8781061 (芧箭区丹江路1号)


  十堰市中医医院


  2019年4月9日

本文来源:十堰市中医医院
He is a good physician who cures himself. 能给自己看病的才是好医生。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9年04月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站前..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