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指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之比;入围面试比例指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之比。
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9:00时至12月2日16:00时(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上述三个网站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栏。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à阅读应聘相关文件à注册用户à阅读网上报名协议à网上填表(简体字)à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à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à选择岗位报名à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à确认通过审核à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使用)à完成报名。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即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提出。凡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通知。
(三)应聘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用人单位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期间发现问题的,应主动与报考者联系,反馈资格审核意见。
报考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23;政策咨询电话:3873786,3873783
特别提醒: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四)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其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18:00时。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才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将不能重新报名;已经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不能对报考资料作任何修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12月7-10日登陆上述三个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D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入围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即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X≥1)。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复查。应聘者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不参加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