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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和《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天府办发〔2013〕49号)文件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遴选单位要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报考者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由公务员岗位调事业岗位的,须由本人向干部调配审批机关书面承诺自愿转为事业人员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近3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行文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zhu.gov.cn)。
八、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7527326(文广局办公室)
附件: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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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 |
|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型 |
职位名称 |
遴选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 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天柱县广播电视台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7 |
20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播出部工作人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采编播专业或广播电视技术专业 |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45岁以下 |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技术部工作人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广播电视工作5年以上,具备广播电视设备操作及维修技能,具有广播电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45岁以下 |
| 03 |
专业技术岗位 |
新闻部播音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中文、播音主持 |
五官端正,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40岁以下,男性 |
| 天柱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4 |
04 |
管理岗位 |
执法工作人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熟悉电脑操作、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40岁以下 |
| 合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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