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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附件1“其他要求”栏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岗位,如有弃权,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核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具体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C、D类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进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和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3、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2年、2013年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4、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5、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6、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7、公告中岗位其他要求有年龄限制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27日。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0533-2312318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详见附件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4年05月山东淄博市属|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57人公告职位表
附件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市委办公厅 |
0533-3184069 |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
0533-3182334 |
市委宣传部 |
0533-3182738 |
共青团淄博市委 |
0533-2303839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533-3182365 |
市教育局 |
0533-3189116 |
市科学技术局 |
0533-3170645 |
市民政局 |
0533-3887723 |
市财政局 |
0533-3887186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33-2868244 |
市国土资源局 |
0533-277164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33-2302845 |
市交通运输局 |
0533-2122083 |
市农业局 |
0533-3183561 |
市水利与渔业局 |
0533-2778712 |
市林业局 |
0533-2184773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0533-2284876 |
市卫生局 |
0533-2773235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0533-2313372 |
市规划局 |
0533-3170159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0533-2183161 |
市工商业联合会 |
0533-3118739 |
市人民检察院 |
0533-3011089 |
市技师学院 |
0533-2778218 |
淄博职业学院 |
0533-2828010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0533-3821016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
0533-6811613 |
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 |
0533-3163821 |
市经济合作局 |
0533-2773016 |
市房产管理局 |
0533-2180440 |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0533-2770005 |
市商业局 |
0533-2156985 |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0533-6030013 |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