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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公告(二)
2014-05-19 17:59: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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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打印

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的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时间和内容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两种考试方式:一是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对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及招聘舞蹈演员、声乐演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二是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对岗位要求非研究生以上学历,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

(一)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由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规程》负责制定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内容,请考生查阅公布的《屏边县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二)专业知识笔试

此次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各个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总分为15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玉屏镇建设路76号)进行资格复审。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玉屏镇建设路76号)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递补

若有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笔试或考核测试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程序,并进行公示。

(一)加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原则上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若因笔试成绩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的,如笔试成绩第一名出现2人并列的,不进行加试,如出现3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如出现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参加加试,并列第二名进行加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此类推。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体检、政审递补

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公示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型的提交)。

(三)对新录(聘)用的人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离本县。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实行人事代理。

九、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2、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3、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

十、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县人大和县政协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一、郑重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屏边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 本公告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225636


2014年05月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岗位表

 2014年05月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128人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实施方案

 2014年05月云南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128人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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