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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全县卫生系统财政拨款在职在编人员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选调岗位为咸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合作医疗管理员,选调计划2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县卫生系统财政拨款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
2、新参加工作试用期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四、选调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咸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原卫生局办公楼三楼);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28日,咸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总成绩100分。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进行面试,按合并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3、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期间,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电话:6831101)。
4、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和聘用手续,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若无相应的岗位,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核定在专业技术12级,管理人员核定在管理岗位10级。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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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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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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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周岁)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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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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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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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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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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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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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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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和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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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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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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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教 育 |
系及专业 |
学位 |
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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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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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系及专业 |
报考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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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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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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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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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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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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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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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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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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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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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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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