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三)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一、关于岗位 1.如何区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市管理岗位共设8个等级,自上而下依次为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只能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哪些人员既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也可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 答:下列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2012年、2013年、2014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其它人员只能报考社会人员的岗位。 3.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这种情况下能否报考面向市内人员的岗位? 答: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已办好准迁证但尚未完成落户的,不可以报考。 4.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答:按公告“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来界定报考身份。 5.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才能报考? 答:这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 6.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止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 7.报考者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报考者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要求“市内”户籍的岗位。
14.何谓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参加深圳的高考且当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的人员。 15.深圳院校包括哪几所大学? 答: 包括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三、关于时间安排 16.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27日10:00至6月5日17:00网上报名,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29日笔试,7月14日16:00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7月22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四、关于考试和资格审查 17.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和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8.往届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毕业生的岗位,资格初审和办理聘用备案时如何提供资料? 答:按对社会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这种情况只是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并不改变其社会人员的身份。 19.报考资格初审时需不需要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答:资格初审时不需要提供验证证明,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验证证明。 对在报考资格初审时提供假学历证书的,5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资格。 20.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办理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的全部吗? 答: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提供其中的一种即可,如通过一种资料不能判断或存有疑问的,再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21.此次招考笔试要考《申论》吗? 答:不考《申论》。此次招考的笔试科目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各岗位的考试科目均在岗位表中注明。 22.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开招考为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如果为恶意报考的,一经发现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3.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三是携带手机作为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2)考生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前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29.考试费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如何办理? 答:考试费为55元/科。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 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 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完成网上缴费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期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到深圳市考试院12号窗口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30.如何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答:查看岗位报名已缴费人数。报考人员完成岗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已缴费人数。已缴费人数将于2014年5月27日至6月3日每天17:00后更新一次,更新的数据为截至当天下午统计时的已缴费人数情况。最终缴费人数可于6月10日17: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 六、关于咨询 31.对考生服务系统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涉及考生服务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755-25942907、25943002、25942949(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jszc@qq.com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3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等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3776655(受理咨询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6月5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33.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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