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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中共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同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遴选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全市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含学校)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遴选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四川省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报考人员填写《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遴选信息表》一式两份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遴选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岗位的,还应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邛崃市纪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岗位调整。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遴选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3。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调减遴选名额。
四、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遴选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按照遴选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后果自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此次遴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邛崃市人社局(028-88791289)
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028-88791933)
附件1
遴选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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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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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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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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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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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遴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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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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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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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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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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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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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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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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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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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纪委宣传
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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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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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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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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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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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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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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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工作满6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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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副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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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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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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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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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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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工作满4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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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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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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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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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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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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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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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邛崃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工作人员遴选信息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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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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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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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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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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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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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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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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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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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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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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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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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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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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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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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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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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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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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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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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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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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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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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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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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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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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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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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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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报考者认真如实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学习类别是指高教(普通高等院校)、成高教(指成人高等院校、自学考试和党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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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