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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号)、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南编〔2013〕354号)精神,我县增设了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职数:
1、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26名(横州镇、百合镇、马山乡、云表镇、镇龙乡、六景镇、平朗乡、平马镇、南乡镇各2名;那阳镇、马岭镇、校椅镇、石塘镇、莲塘镇、陶圩镇、峦城镇、新福镇各1名);
2、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工作人员4名;
3、横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形式
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公示等形式确定选调人员;如选调人数不足,通过调配形式确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参公管理考试条件的工作人员;
5、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工作经验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选调上岗条件
1、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公务员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5、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满五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及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选调上岗条件
1、热爱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药学、化学、医学检验、食品检测或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5、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公告、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公示、选调上岗等环节组成。
(一)公布公告(2014年5月23日)。在横县时讯、横县电视台和横县政务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选调岗位与职数、选调形式、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和方法、时间安排等。
(二)宣传发动(2014年5月23日-5月27日)印发《横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摸底排查及思想动员,鼓励广大有志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踊跃报名,积极参加选调,服从组织调配。
(三)组织报名(2014年5月28日-6月4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竞争者只能报名选调一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填写《横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表格可到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从公开邮箱下载(邮箱:hxsyj2259@163.com;密码:syj123456789)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选调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工作证明及近三年工作业绩总结一份,纸张统一要求为A4纸。
3、提供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2014年6月上旬)。由县选调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形成不良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五)组织面试(2014年6月中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选调人选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察公示(2014年6月中旬)。每个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根据县委、县政府审批结果,对拟选调人选进行选调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选调上岗(2014年6月下旬)。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选调上岗问题的,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未尽事项请向横县选调办咨询。地址: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新行政服务区),邮编530300,联系电话:7232939,传真:7236909,电子邮箱:gxhxxdb@163.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71-7239016。
本公告由横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附件:横县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暂未公布)
横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