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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流市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工作方案》的规定,决定在北流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共37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北流镇、民乐镇、西埌镇、新圩镇、大里镇、塘岸镇、清水口镇、隆盛镇、六麻镇、新丰镇、平政镇、白马镇、六靖镇、石窝镇、清湾镇各2名;
(二)新荣镇、民安镇、山围镇、大坡外镇、沙垌镇、扶新镇、大伦镇各1名。
二、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人和教育系统未满三年服务期的特岗教师除外)。
三、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食品药品监督事业,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胜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纪处分影响期间或政纪处分未满限期内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素质量化评分、面试、政审、体检、选岗、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北流市永顺区石塘路067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的《2014年北流市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liu.gov.cn/)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在编登记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职称证书(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工资变动情况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工作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公务员及参公单位人员2013年年度考核结果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提供的依据为准;
(8)报名者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组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遴选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素质量化评分
报名者按下面的标准对自己的学历、职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进行自我量化评分并填写在报名表上,素质量化评分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入总分。
1.学历评分:研究生10分,大学本科8分,大学专科6分(以最高学历为准)。
2.职称评分:高级10分,中级8分,助理级6分,员级4分。计分以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及经人社(职改)部门认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3.奖励评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厅局级6分,县处级4分,乡科级2分。同年获得同类奖励只给级别最高的荣誉计分。
4.年度考核评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年计3分、称职(合格)的每年计2分。
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各项量化评分情况进行复核,并在报名表及按素质量化评分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排列的报考人员名册上签名确认。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计划总数1:1.3的比例确定(即48人进入面试)。如不足或超过48人,或领取面试通知时自愿放弃的,则按下列标准确定面试人员。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48人时,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多于48人时,则按素质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8名人员进入面试;
(3)如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时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素质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事宜
(1)发布面试公告: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本方案的规定制定面试公告,并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70分。
(4)面试组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 政审
1.确定政审人选。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遴选计划总数1:1的比例并按遴选总成绩(素质量化评分+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发布进入政审人选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政审的人员名单。发布公告后,如出现进入政审人员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政审人选。
3.组织政审。政审工作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阅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等程序进行。发现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政审人选。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3)存在计生、综治、“610”、廉政、“两金”等问题的人员。
(六)体检
1.体检发现带有传染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病毒性肝炎)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疾病的人员,不能通过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自理。
3.组织体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
(七)公示
通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遴选人员。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具体事宜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九)同分处理办法
在确定面试、政审人选和选岗先后次序中如出现同分情况,均按如下办法处理:
对口专业(食品类、药品类、化工类、医学类、公共卫生类)优先,如再相同,则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经历年限长短、食品药品检验检疫工作经历年限长短、职称级别高低、学历高低、工龄长短确定名次先后。
(十)办理调动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选岗人员名单呈市编委审批。市编委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市编委办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个环节接受监督组的监督。对遴选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6299155 (市纪委)
6299228(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639920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99822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北流市公开遴选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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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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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种 (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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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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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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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审核人签名 |
项目 |
量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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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审核人签名 |
工龄 |
共计 年
零 个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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