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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06月四川省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上半年公开招考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9-06-10 18:5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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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0 截止日期:2019年6月18日
  • 所属省份:四川 工作地点:绵阳市 栏目分类:四川机关事业 招聘人数: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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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绵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绵阳高新区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定向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比例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面向户籍在绵阳高新区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2名、面向绵阳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定向招聘6名),具体职位见《绵阳高新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绵阳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定向招聘为绵阳市常住人口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为户籍在绵阳高新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岗位要求及以上学历。

    4.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民政综合科(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咨询电话:0816-2540391)

    (三)报名手续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绵阳高新区内党政机关聘用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领取准考证。

    4.笔试结束3日内,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进行筛选。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程序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退役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提交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1.拟聘人员为高新区党政机关聘用人员的,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提交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和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统筹设岗,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同类别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三)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与绵阳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绵阳高新区统一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指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报名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600850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40391

    监督电话:绵阳高新区监察工委0816-2532420

    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来源:

    http://gaoxinqu.my.gov.cn/mobileweb/article_content/Gov_Notice/8a868acb6abf4496016b2b910fb102b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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