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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0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象州县 栏目分类:广西机关事业 招聘人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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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象州县人民政府批准,象州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招聘岗位:法律顾问助理。
二、招聘数量:1名。
三、待遇
(一)不列入国家编制,属于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年工资50000元(包括“五险一金”)。
四、聘用期限
(一)初次聘用期限暂定一年;
(二)初次聘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续聘期间,待遇与初次聘用期间待遇相同。
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之一者,优先聘用。
7.年龄25-45岁(1974年6月至1994年7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或者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将以上材料送象州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地址: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司法局306室政府法律事务股);网络报名则将材料发送xzfz4362046@126.com。
2.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到招聘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表格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招到符合人选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联系电话:0772-436204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时,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资格。考核时将对考核人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八、聘用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司法局公室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聘用期间(含续聘期间),被聘用人员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象州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解释。
来源:
http://www.xiangzhou.gov.cn/n_show.asp?id=2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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