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习主席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北京:2019年0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招考50名书记员公告
2019-08-30 18:11:43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发布时间:2019-08-30 截止日期:2019年9月15日
  • 所属省份:北京 工作地点:北京 栏目分类:北京机关事业 招聘人数:50名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须为全日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6.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最高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将填写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可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材料),邮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信封上要注明书记员招聘)。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邮编100726,所有纸质文件请通过平信、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

    3.将填写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diaopeichu@spp.gov.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书记员+姓名+联系电话”)。

    4.报名程序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仅作备查。请确认寄送材料完备无误,以免耽误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5日。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19年9月19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及中文录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北京。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待遇为每月5200元起(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此次聘用不解决户口,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10-68698080转809、010-68698080转622。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8月28日

    附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来源:

    http://www.spp.gov.cn/spp/tzgg1/201908/t20190829_430431.shtml

     

     


    Better the last smile than the first laughter. 宁可最后微笑,不要首先狂喜.
  •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湖北:2019年08月湖北省黄石市住..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