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须2014年8月28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由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8月12日0:00—8月19日24:00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进行交费。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银行网上支付,也可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除报名费: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2)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4)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出具的证明。
(5)完全失去土地、且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各报考人员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2日至8月18日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两周内,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的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所交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曾在以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如通过报名,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情况查询。
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5.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6.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性、技术性强,为了既选拔到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笔试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版)》;《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相应的教材,本次考试的笔试试卷考试类别根据《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设置为医学、医技、护理3个考试类别,实行“并类考试”,具体为:
1.医学类(二级目录法医学、医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2.医技类(二级目录医学中部分专业考该类试卷)。
3.护理类(二级目录护理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会泽县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仅限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曲靖市及县
(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
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
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75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或户籍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及以上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及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书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级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曲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