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杭州市拱墅区招考8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二)
附件3: 2014年拱墅区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面向退伍军人、随军家属(配偶)】 报名序号:
+附件4: 2014年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政 策 问 答
1、“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定义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专职从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以及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属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独立编制序列,不同于公务员、事业编制。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情况 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照杭民发〔2011〕220号《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 本次招聘分为“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两部分。“公开招聘”的对象是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所有社会人员,“定向招聘”的对象只针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并且具有拱墅区常住户籍的退伍军人或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 4、招聘年龄的规定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和退伍军人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31日后出生),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9年7月31日后出生), 年龄以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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