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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阳人社发[2012]4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单位及数量
这次共计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全额预算单位46名,差额补贴单位34名。具体情况如下:
1.盂县人民医院(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拟招20名
2.盂县中医院(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拟招14名
3.盂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拟招1名
4.盂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拟招1名
5.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拟招1名
6.盂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拟招2名
7.盂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全额事业单位)拟招1名
8.盂县教育科技局下属学校(全额事业单位)拟招小学教师40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医学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盂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8、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达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取得证书时间均以2019年10月为截止日期。
10、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1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本年度招聘岗位总数的40%共计3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王某教唆李某去抢劫银行,李某接受教唆后,因害怕受惩罚,未去 银行抢劫。在此案中, 王某、李某的行为->李某无罪,王某单独负教唆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