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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85个岗位,其中面向全国46个岗位,面向全省80个岗位,面向海西州59个岗位。
面向全省的80个岗位具体面向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面向海西州的59个岗位(其中包括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3个)具体面向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 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8月31日18时;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1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2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46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报名结束后,除少数民族以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考试时间、资格复审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言。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懂蒙(藏)语言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蒙(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面试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六、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和“懂藏汉两种语言”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
2、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考生,岗位未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需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书面协议,上岗后限期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约定予以解聘。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27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本州)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各类服务项目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
6、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7、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海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www.haixi.gov.cn/html/rbj/index.html)随时了解招聘动态。
9、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才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7-8226603
原标题:2014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4年08月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185人岗位表
2014年08月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185人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2014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提示
2014-08-21 09:29:35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浏览次数:2
各位考生:
根据海西州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四类人员”(包括在青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和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实行加分政策。现就除少数民族以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现场加分确认报送材料时间
2014年9月9日至12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二、报送材料地点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
三、符合汉族加分政策的考生
报送材料要求(考生父(母)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均在六州的,且加分分值相同的,建议优先提供户籍证明)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果由于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考生提供的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现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的ΧΧ单位至今连续工作满多少年,工作期间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分段写明。工作证明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至今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
(三)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各类服务项目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公告规定,此次加分中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四、“四类人员”、见习岗位及退役士兵
(一)属于“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需携带由团省委出具的有关证明和服务证件。
(二)属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需携带由省人社厅出具的有关证明和服务证件。
(三)属于“特岗教师”人员需携带由省教育厅出具的有关证明和服务证件。
(四)见习岗位需提供所在见习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见习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下发的聘任文件。(本次见习岗位指2001年和2010年底至2011年年初招聘的见习人员)
(五)属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加分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退役证件(或证明)和省民政厅出具的未安置证明。
加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2014年海西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提示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
Better late than never. 迟做总比不做好.
There is no satiety in study. 学而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