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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郯政办发[2009]54号)要求,现就2014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凡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暂行办法》规定选拔条件的,均可推荐申报。重点推荐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工作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兼职的,根据任免机关确定的主次关系认定,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为主的可以推荐申报。
推荐时,以近3年(2011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长期贡献;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控制选拔数量
2014年拟选拔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坚持宁缺毋滥,一般推荐1-2名人选,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名。
三、严格推荐选拔程序
要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推荐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张贴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县直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评审结果将在专家所在单位公示。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介 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上报材料的种类及数量:
1、综合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2人以上者要注明排序,并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推荐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标准A3纸打印,县直主管部门盖章);
4、获奖证书原件(原件评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原件评审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县人社局验审后退回)。
上述有关表格,可从郯城人社信息网上下载(http://rsj.tancheng.gov.cn)。
(三)时间要求。县直各主管部门务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107409)。
做好我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多出成果、多做贡献,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个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点击下载:
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0 年度)
单 位
姓 名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O 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单位和人社部门负责填写。
2、本表用标准A4纸打印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无项目内容的置空。
3、表中“单位”系指申报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所在工作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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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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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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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1寸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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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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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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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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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时间及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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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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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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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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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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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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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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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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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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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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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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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被选拔为第几批郯城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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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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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
成
果
及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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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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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