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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海曙区行政学院、海曙区社会主义学院)是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为区委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委党校下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科研室)、行政科,现有硕士研究生7人,副高级职称2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四)在职事业人员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5880195(联系人:陈老师);监督电话:0574-55880196(联系人:胡老师)。以上电话均是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六)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
2019年12月25日
本文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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