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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人民医院等六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聘字〔2014〕6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我院最终确定面试人员52名,其中高层次岗位面试人员9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5日
地点:临汾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仪态气质等综合素质。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面试尺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专业类别,面试分医护技、综合、高层次岗位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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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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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面试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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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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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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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护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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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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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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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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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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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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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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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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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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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检验、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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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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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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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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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音乐治疗、临床检验技术、西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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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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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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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护理学(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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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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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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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23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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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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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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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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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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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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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
2
|
6
|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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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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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2
|
2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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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保健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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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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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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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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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层 次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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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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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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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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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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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
|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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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财务
|
2
|
5
|
经济信息管理、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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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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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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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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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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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程序
1、所有考生须于11月14日下午15︰00报到,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安排面试有关事宜。考生面试顺序在当天面试前抽签决定。
2、考生需在11月15日上午7:00点统一进入候考室,并按专业分组情况分区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考生于 上午7:15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由保密员登记密封;上午7:30点面试考官熟悉题本;上午7:45考官组对前三位考生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上午8:00面试正式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小组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记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须经本次招聘面试工作主考签字确认后,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程序及相关考务工作。
2、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计分员2名,计时员2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