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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福建泉州泉港区赴高校招考聘用中学教师10名公告[福建 泉州]招考信息
2020-01-20 09: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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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决定组织赴省外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条件的);
 
  7.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2020届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及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 2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本次招聘专用邮箱:qgzs2020@163.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4日。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7日。
 
  (2)报名时间: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3.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0年 3月8日。
 
  (2)报名时间: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苑花香园智慧就业大厅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用人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按学科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代表从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三个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做为片段教学内容。片段教学时间为每人15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同一学科不同考生问题一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历史:岳麓版)。
 
  五、签订协议
 
  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考生本人与泉港区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对象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泉港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991016、0595-87989766。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95-87971078。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
本文来源: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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