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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专业型党政青年人才15人公告[江苏 泰州]招考信息
2020-01-29 11: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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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专业型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三水英才”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并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姜堰区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一批经济金融、旅游与城建规划、先进制造等领域紧缺专业的党政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泰州市户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
 
  户籍认定以2020年1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
 
  二、选聘数量
 
  2020年计划选聘15名左右(男9名左右、女6名左右)。原则上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三、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优先选聘符合姜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要求(专业名称见附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的人员(具体加分规则见附件2);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zjyqnrc@163.com(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任职材料等。
 
  2.资格初审
 
  选聘办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3.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生须按选聘办通知规定时间,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核定确认附加分值(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党员证明材料、任职材料原件,其他证明不予认定)。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与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与面谈成绩各占50%,面试分与附加分之和即为考生的基本成绩。根据基本成绩高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初定3月中旬在姜堰组织面试,对来姜堰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需要提供食宿的统一安排)。
 
  4.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根据考生的基本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姜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得分满分10分)。考生总成绩为考生的基本成绩与考察得分之和,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选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选聘办指定时间内凭考生本人就业报到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姜堰区委组织部报到,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聘用合同,应届生须先行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安排到姜堰区镇(街)、园区实践锻炼,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安排到姜堰区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培训中心。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定岗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
 
  4.选聘人员由姜堰区委组织部按照《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统一发放“购房券”和生活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购房券”: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5万元;
 
  (2)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连续发放5年。
 
  5.根据《姜堰区党政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选聘人员由姜堰区委组织部跟踪管理,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重点培养。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128;
 
  QQ工作群:214458593。
 
  附件: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
本文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
It takes ten years grow trees,but a hundred to rear people.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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