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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操作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20%。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先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应在聘用确认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附件3)。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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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相关咨询电话
(一)报考区县及临港区岗位咨 询电话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5108995
翠屏区:8237647 8237648
翠屏区:8205965(教育) 8225375(卫生)
南溪区: 3333346 3324549(教育)
江安县:2620738 2622115(教育)
高 县:5365479 5419897
珙 县:4318967
兴文县:8825713 8823025
屏山县:5700223
(二)报考市属单位咨询电话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8270050 8271209 刘老师
宜宾市网络舆情中心 8225643 黄老师
宜宾市投资审计中心 8203674 周老师
宜宾市地震监测台网管理中心 8216973 张老师
宜宾市投资促进中心 13550714006 祝老师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8223327 郑老师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2333484 雷老师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8226343 段老师 张老师
宜宾市图书馆 8223082 袁老师
宜宾市文化馆 8223082 袁老师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215113 左老师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8255069 杨老师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2381890 叶老师
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2361007 曾老师
宜宾市培智学校 13778945253 杨老师
宜宾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8224275 刘老师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22353 罗老师
(三)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722 8247086
(四)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请拨打上述招聘区县或招聘单位电话。
(五)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宜宾人事考试网( http://www.ybpta.gov.cn)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 http://www.ybpta.gov.cn)
附件:
四川:2014年11月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招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
(参考式样)
服务类型:(三支一扶/一村一居一大/西部志愿者/社工人才计划/特岗教师/其他)(打钩)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服务地点(单位):
合同期限:首次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签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报考单位:
服 务 期 间 考 核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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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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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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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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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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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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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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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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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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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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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项目牵头单位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月 日
在编在职人员
参加公招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式 样)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最末一次合同编号:
工作单位: 职 务:
报考工作岗位: 是否试用期:
合同期限: 首次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签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期满否: 进入单位时间和方式:
申请报考理由:
用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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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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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