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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4年11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十七)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3、对于参加2014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办理资格证书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4、本表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定,按《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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