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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本次检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2012-04-17 22:01:0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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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检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2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达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水平(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优先);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三、本次检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派遣。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检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后,参加在市检察院负责组织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检察院)组织的招聘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有不合格者,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过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与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购买劳务合同》、与本人签订《保密责任书》;相关派遣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通过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聘用人员由市检察院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五)派遣

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根据招聘单位确定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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