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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8名(五)
2012-04-24 20:18:1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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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证件照三张,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请登录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下载。

  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专业),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考者报名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青川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青川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工程师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5月14日前在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5月16日前直接到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9—720654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综合知识》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91考试网纲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91考试网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综合知识》笔试于2012年6月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2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5日前在中国·青川(http://www.cnqc.gov.cn/qcwz/default.jsp)、青川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qcrsrcw.com/Main/index.asp)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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