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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大纲之民法  第五章 代理
2012-05-11 21:48:2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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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代理

  基本要求:

  了解:代理的概念和法律要件,代理权的概念、终止。

  理解:代理的特征、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复代理的要件、效力,代理权的发生、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法律要件  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本代理与复代理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第二节  代理权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的概念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  代理权的终止(代理权终止的共同原因  委托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第二节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  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  表见代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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