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