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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一线普查人员是普查成功的关键。为增强公众对普查工作的认知度,充实和壮大政府普查工作力量,现向黄山区城区居民公开招募人口普查人员。
一、普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热爱普查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在20至50周岁之间;
4、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行动和语言交流障碍,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6、确保有参加前期培训、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的时间(2020年9月中下旬至11月底)。
二、普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了解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政策(涉密资料除外);
2、获得与人口普查事务相关的必要条件或者保障;
3、对人口普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普查工作期满可以参加普查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黄山区人普办提出的相关规定;
2、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工作承诺和保密规定;
3、服从黄山区人普办的安排、管理,确保普查培训、上门摸底、入户登记所需的时间;普查工作结束前不得退出普查工作;
4、不得利用人口普查普查员身份从事与人口普查无关的事项。
三、普查人员的招募
(一)报名途径
下载打印《黄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募普查员报名表》,填好后寄黄山区统计局(人普办)刘瑾收;或亲自前往黄山区政务新区五号楼一楼黄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三)招募流程
1、有意者请查询政府人口普查相关网页,了解人口普查大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到黄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填表报名(或邮寄报名表);
3、黄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包括面试在内的必要审核,择优录用;
4、签署服务承诺书;
5、安排参加区人口普查办组织的培训;
6、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为招募的普查人员购买本志愿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制作普查员工作证件;
7、岗位分配。
(四)特别提示
报名时请交验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四、普查人员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普查工作守则、保密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普查表的填写与审核、入户礼仪和沟通技巧等。与政府选调的其他普查人员同堂进行,黄山区人普办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
五、招募普查人员的类型
招募的普查人员全部是普查员。具体工作要求及职责在培训中讲解。
六、普查人员的保障和奖惩
(一)工作保障
1、制发普查员工作证;
2、提供人口普查工作必要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普查结束可获取按普查工作量计算的普查补助。
(二)表彰激励
普查工作结束后,可参加优秀普查员个人评选,授予荣誉称号。
(三)其他
对不遵守普查工作守则,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履行义务的普查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区人普办可立即取消其普查员资格,收回普查工作证件和工作装备。
七、特别声明
此次招募的人口普查人员为自愿社会服务。招募的普查人员无权向黄山区人普办要求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及除普查补助外的工作报酬;区人普办除为其购买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外,不负有提供其他任何生活、安全等保障的义务;也不为因本次普查工作对其本人或家庭生活等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负责。
八、本招募工作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黄山市黄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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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招募普查员报名表.xlsx
黄山市黄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原标题:招募黄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q.gov.cn/News/show/8786026.html
来源:黄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