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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效。
2、资格审查
上海仲裁委员会委托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测试、面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和要求确定;综合测试是以计算机问答的方式进行选择测试;面试分无领导小组讨论与个人面谈方式进行,以1∶5的比例进行个人面谈。
职 位 说 明
职位名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案秘书
工作项目:
1、办理仲裁程序服务工作;
2、核校仲裁文书;
3、处理来信来访;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概述:
本职位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内容是:
1、落实组庭、开庭、评议、裁决、反请求、鉴定、审价、管辖异议审查等仲裁程序性工作,联系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协调、服务并保障仲裁庭顺利工作;
2、收集、整理、核校仲裁文书,协助仲裁庭印制仲裁文书,提出拟办意见;
3、处理、接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听取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意见。
工作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办案细则规定的时限完成办案秘书的工作;
4、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有办理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报告。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具有相适应的法学专业学历和语言能力;
2、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办案细则以及仲裁部工作人员应知晓的法律法规及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4、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
联系电话:6415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