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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9时至6月28日18时。
(二)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7月5日至7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四)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未按照要求在6月28日前上传照片或未在7月1日前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
(五)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含减免费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共计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1日18时。
(六)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201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以上人社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八)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于6月23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须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截止日期6月30日18时)。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网上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4818499(党群系统政策咨询)
0471-6944911(政府系统政策咨询)
0471-6287995(报名技术咨询)
举报电话:0471-4818499
0471-6944911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