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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03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招52人公告 (四)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3、本表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定,按《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3 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关于调减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我部门报名情况,现将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以下4个招聘岗位,5个招聘名额: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所缴费用,2012年4月16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请各位报考者注意查收。 咨询电话:028-84423055(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 四川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4 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关于调减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我部门报名情况,现将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以下11个招聘岗位,16个招聘名额:
二、因报名人数不够,以下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3年5月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请各位报考者注意查收。 咨询电话:028-84423055(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 四川省民政厅 2013年4月26日
附件5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和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第二医院,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四川省心理康复疗养院,四川省假肢矫形康复医院因部分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按《公告》规定:凡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应予以调减和取消。现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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