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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药物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2月7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在烟台药物研究所网站每日公布相近专业。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2月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截至2020年12月6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9日16: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烟台药物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20年12月9日16:0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zhaopin_simmyt@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2月10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药物研究所网站查询。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烟台药物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加就业协议书原件。
具体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公告》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公告》附件4式样)。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面向博士学位人员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向硕士(含)以上学位人员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药物研究所网站)。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
面向硕士(含)以上学位人员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1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1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烟台药物研究所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专业测评。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1:3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一般采取专业考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药物研究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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