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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意识形态领域思想舆论队伍阵地建设, 优化民族文化宣传队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州直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州直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2人,其中宣传文化单位计划招聘42人、体育部门计划招聘3人、其他急需人才7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州直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至2002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州直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0年延边州州直宣传文化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4日,每天上午8:30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
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4张近期红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经州征兵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考生本人信息。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2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准考证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报考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此次招聘考试,除舞蹈演员、教练员岗位免笔试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并在和龙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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