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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所属市接待服务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2020年12月12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0年株洲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作有效证明及人社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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