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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0名、幼儿园教师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1. 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部属师范院校(6所)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招聘对象限男性或定向招聘至农村小学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和户籍可放宽到浙江省内。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宁波生源或户籍,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招聘对象限男性或定向招聘至农村小学的历届毕业生生源和户籍可放宽到浙江省内。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不含鄞州区事业在编在职教师),户籍不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要求如下:
(1)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市级新秀班主任、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学科骨干教师(含区级名班主任)、县(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和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2)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含市级骨干班主任)、市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县(区)级名教师获得者,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市级名教师(含市级名班主任)及以上荣誉获得者,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素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暂不做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学习背景。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详见附件1)。
(五)现在鄞州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任教的非编在职教师,可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报考对应中小学教师岗位;现在鄞州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任教的非编在职教师可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报考对应幼儿园教师岗位。
(六)具有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市级新秀班主任、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名教师、县(区)级学科骨干教师(含区级名班主任)、县(区)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的在职教师可凭获奖证书上的任教学科进行报考。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区、近郊中小学合计128注:城区、近郊中心小学指:潘火街道、福明街道、东柳街道、中河街道、东郊街道、下应街道、明楼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白鹤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邱隘镇内的所有小学及五乡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的中心小学。
农村小学指: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吴镇内所有小学及五乡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内非中心的所有小学。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堇山小学南校区(鄞州区中河街道锦寓路530号,可乘地铁3号线至四明中路站下车(B/C出口),或乘公交21、103、115、118、127、129、136、150、155、166西环线、168、176、183、185、660、666、668、690、855、883、906路至四明路天童路口或四明中路地铁口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近期免冠一寸照粘贴在表上。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3报名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凭绿码经测温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核减的招聘指标将于2020年12月23日前在鄞州教育网(www.nbyzedu.cn)“教师招聘”栏予以公布(下同)。
(二)笔试
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闭卷,百分制。
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教育领域题材),闭卷,百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2B铅笔、水笔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以登录鄞州教育网查询。
A类岗位中需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4倍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4倍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B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长,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A类岗位中需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四)结构化面试
A类岗位中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和B类岗位,均需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A类岗位中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在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门试讲,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试讲入围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试讲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A类岗位中需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若试讲成绩也相同,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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