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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4.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1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引才均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以邮箱显示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1040790056@qq.com邮箱(应聘者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则为邮件发送成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1)《天柱县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资格证书;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专业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查(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1张(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备注本人姓名)。
不按以上要求进行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须重新发送邮件,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阶段。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后,资格初审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邮件成功后超过24小时未收到初审结果,请致电0855-7525726联系询问情况。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初审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至天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阶段。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根据本实施方案附件5的要求,扫码关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认真填写承诺书,于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前14天每天监测本人体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做好登记。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 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报考县人社部门。《天柱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作为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进入考场的必查资料,请考生
认真填写,并带至考场备查。
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岗位,按照该文件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参与面试的报考者,其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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